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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李** 浏览量 28805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生育前必须缴满12个月才可以领生育津贴么
信件内容 咨询:您好,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浙江省的五险现在已经缴纳了4个月了,医保里的生育险可以转回宣城继续用么? 2.宣城的生育险必须是在生产前缴纳满12个月职工医疗生育险么?安徽芜湖合肥多地区已经实行产前满6个月就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了,宣城预计什么时候实施? 3.如果在宣城参加灵活就业可以缴纳医疗保险么?可以缴纳生育险么?
来信时间 2022-09-16 11:12:18
回复时间 2022-09-16 14:49:30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9-16 14:49:30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2-09-19 18:02:03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人,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依据《关于印发宣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医保秘[2019]59号)文件规定,第八条: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按6.9%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女职工产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贴,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他用人单位按7.0%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且于女职工产后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女职工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后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的,女职工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按参保单位实际缴费月数计发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第十一条: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按月执行:(四)女职工顺产的,享受五个月生育津贴;剖腹产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第十二条:参保人员符合计生政策规定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定额补贴标准支付相关生育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的费用由本人支付。(一)顺产:1000元;(二)难产:1400元;(三)剖宫产:2400元;(四)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含人工流产):360元;(五)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105元;(六)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含宫内节育器):70元;(七)输卵管结扎术:185元;(八)输精管结扎术:180元;(九):产前检查:400元。
    若您在宣城有历史参保记录,携带参保凭证及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可至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企业女职工在正常参保的情况下,符合以上政策条件在产后6个月后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至参保地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若有本地户籍或为本统筹区的单位离职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宣城市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563-2831559/2831595,感谢您的来信。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60分

办理流程公开

  • 累计提交时间:
  • 3天19小时37分
  • 累计办理时间
  • 3天19小时33分
信件提交
  • 提交人:李**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2-09-16 11:12:18
信件审核
  • 审核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2-09-16 14:49:30
  • 审核用时:0天0小时4分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2-09-20 10:22:54
  • 办理用时:3天19小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