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甄** | 浏览量 | 1802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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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为什么医保中心要公司提供无工作证明?我该怎么办? | ||||||
信件内容 | 咨询:爱人怀孕6月有余,由于没有缴纳社保,打算用我的生育险报销,打电话咨询社保局说现在归医保中心负责,随即致电医保中心,却被告知需要我的公司提供我爱人的无工作证明?我当即说,我爱人是否有工作不是社区最清楚吗?而且我的公司在外地,也没有了解员工家庭情况的义务,更没有这个资格和这个权利,开具所谓的“无工作证明”,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回复说是因为要用我本人的生育险。无奈,和公司沟通,被告知“无法证明、无法开具,没有遇到过这种奇怪的事情”。虽然费用没有多少,报销的费用也没有多少,但是让我对生育险,甚至对我缴纳的社会保险产生了极大的困惑。 | ||||||
来信时间 | 2020-06-19 17:20:06 |
回复时间 | 2020-06-23 17:49: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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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6-23 17:49:1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06-23 17:5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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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宣城市市直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的通知》(宣人社秘﹝2011﹞190号)第二条规定,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生育医疗费用需要“单位证明配偶未就业的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核报。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63-2831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