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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直各参保单位、职工:
因职能调整和工作需要,2020年7月1日起,医保征缴窗口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中心1号窗口调整至医保中心窗口。为方便各参保单位办理医保相关业务,市直各单位在报送单位新参保申请表及人员变更表时,需报送一份材料至医保中心窗口(即一式三份,社保中心一份,医保中心一份,自留一份,均需单位盖章)。另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个人医保时,需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大家谅解,谢谢!
市医保中心征缴科电话:0563-2830221
宣城市医保中心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