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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医保局积极落实国家谈判药品招采工作
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作者:泾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0-07-15 10:56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医药价格和药品招采工作文件精神,泾县医保局多措并举推进该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安排部署,积极落实。多次召开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传达省、市医药价格招采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泾县药采工作实际,对国家谈判药品和“17+13+x”抗癌药采购落地情况进行布置。严格落实药采工作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确保工作平稳、按量使用、及时回款。截止6月30日,全县完成10种药品采购任务,其中80%完成任务数的有13种、50%以上完成任务数的有16种、30%以上完成任务数的有25种。

梳理价格,完成汇编。2019年8月,根据省市要求,对照省市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汇总整理全县历年来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文件,编印了《泾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发放至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求严格按价格目录执行。

落实机制,监测价格。为适应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常规药品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满足群众“价比三家”的需求,自2020年3月起,选择城区4家经营规模较大、品种较全的定点零售药店作为采价点并进行挂牌,每月将20种常规药品价格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创新方式,加强督导。针对乡镇卫生院药品用量少、物流难到位的实际情况,创新采购方式,充分发挥紧密型医共体作用,由乡镇卫生院每月向医共体牵头单位上报国家谈判药品采购计划,由其代为采购药品。每月组成4个督查组深入村卫生室和贫困户家中,督查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目前国家谈判药品已在全县11个乡镇132个村全面落地。

通过落实国家谈判药品招采工作减轻了参保患者就医负担,特别是贫困户就医负担,节约医保基金支出,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高老百姓医疗保障水平,深受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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