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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医保聚焦妇女儿童 贴心服务零距离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17 11:14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坚持聚焦“三到位”,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切实维护好我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完善机制到位。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城乡妇女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截至2020年2季度,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40.46万人,其中妇女17.88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227.98万人,其中妇女107.97万人,儿童25.10万人。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截至2020年2季度,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9.96人,比两险政策合并实施之前提升了24.5%,其中妇女12.61万人。

二是经办服务到位。整合医保经办资源,推进“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实现参保妇女儿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及个人自付费用“一站式”结算。参保职工通过“一站式”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最多跑一次”申领生育津贴。将全市39家医院纳入国家结算平台,实现省内、跨省住院全覆盖,省内异地就医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就诊费用和上海市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三是政策享受到位。出台《宣城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城乡医保参保妇女住院分娩(含剖宫产)享受定额补助800元/次,较之前提高了200-400元/次;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5%-10%。出台《宣城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重度和贫困残疾妇女儿童提供保费补贴,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出台《宣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实现全市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统一,更多职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只缴纳职工医保费,就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并且参保人员因生育引起合并症和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也能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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