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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医保三个“全覆盖”力促贫困人口应享尽享

作者:绩溪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8-24 10:08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提升精准服务水平,发挥医保兜底作用,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绩溪县医保局分类实施、对象明确、扎实部署,稳步推进贫困人口待遇享受工作,确保应享尽享。

一是结算全覆盖。严格执行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政策,落实好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政策。截至2020年7月31日,全县享受“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贫困人口补偿7279人次,补偿金额260.6万元,其中基本医保补偿210.98万元;大病保险补偿157人次、12.75万元;医疗救助629人次、21.74万元;政府兜底59人次、2.17万元;“180”补偿2412人次、12.96万元。

二是救助全覆盖。针对2014年、2015年脱贫的贫困人口和县乡认定的边缘户人口,制订下发《绩溪县健康脱贫大病医疗再救助实施办法》年度内累计自付合规医药费用达1.5万元以上的,对超过1.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70%给予大病医疗再救助,并实行10万元封顶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健康脱贫大病医疗再救助工作为贫困患者兜住底线,不让“病根”变“穷根”。

三是检查全覆盖。开展健康脱贫领域过度医疗专项检查,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贫困人口医疗保障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从根源上杜绝贫困人口在门诊慢性病、特殊慢性病就诊和住院就医过度医疗等现象发生。同时结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活动,开展专项稽核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医保基金的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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