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加强对区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3月17日至3月27日,市、区两级医保中心对水东镇等5个乡镇的11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及4家民营医院和1家公立医院共80人次的在院情况开展突击巡查,发现存在注册药师不在岗、摆放食品等生活类物品及挂床住院等违规问题,根据《宣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决定对市直九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处理,现将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取消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终止医保结算1家
宣城市扶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秀秀店
上述药店自通报之日起发生的市直医保刷卡费用及因慢性病等外配处方购药费用均不予结算。
二、暂停3个月医保结算关系并限期整改1家
宣城溪口大药房有限公司
三、暂停6个月医保结算关系并限期整改5家
宁国市康宁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宣城水东镇药房
宣城市宣州区琴子大药房
宣城市佰年大药房
宣城市世元大药房
宣城市济源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上述药店自通报之日起需经整改后验收通过方可恢复结算关系。暂停期间发生的市直医保刷卡费用及慢性病等外配处方购药费用均不予结算。
四、拒付医疗费用2家
宣城市骨科医院,1例挂床住院;
宣城百姓医院,1例挂床住院;
希望以上发生问题的医药机构要认真学习医保政策、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条款,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整顿。其他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加强管理,杜绝各种违规现象发生,以规范、优质的服务满足参保人员购药需求。
请宣州区医保中心按照协议条款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