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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四步走”落实医保经办机构内审工作

作者: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1-24 09:14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加强对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规范运行,宣城市医保经办机构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工作。

第一步,医保内审制度先行。2020年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市本级医保经办工作实际,制定《宣城市本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审计制度》,成立宣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内审机构和人员,内审对象和内容,内审工作职责和程序。

第二部,医保内审计划编制。2020年,市医保经办机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流程,从基金征缴、医务审核、财务三大块编制年度内部审计计划,陆续开展内部审计。一是制定医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检查表,从内部科室工作机制、工作职责方面将具体审计内容、方法、标准一一列出。二是组织内审领导小组成员会商内审工作具体安排,做到计划明晰、分工明确。

第三步,医保内审现场操作。按照从源头开始抓基金安全的工作思路,11月,市医保经办机构在稽核科牵头下,对医保征缴科开展了一次全面内部审计,审计内容包括内控机制情况、业务经办情况和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内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各自分工,从征缴窗口到后台,从硬件到软件,从手工程序到系统操作,从纸质档案到电子化管理,多角度、全方位审计征缴业务各方面,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留隐患。

第四部,医保内审整改落实。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在对征缴科检查时,对照风险防控检查表,逐项列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按要求及时报告给内审牵头科室汇总,并反馈给被审计科室,内审牵头科室负责督促被审计科室按时整改落实。

据悉,宣城市医保中心对征缴科检查形成经验后,将进一步对医务审核科、基金财务科开展内部审计。今后,该市医保中心内审工作将落实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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