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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建立制度体系全力推进医保经办工作

作者: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3-19 16:22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宣城医保自开局以来,以经办工作制度建设为着力点,通过探索建立制度体系,各项经办工作“全面开花”,取得实效。

建立医保廉政风险“全架构”管理制度。宣城市医保部门制定了医保经办服务廉政风险管理制度,实施年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教育计划,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作为医保经办机构廉政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2020年,市医保经办机构每月召开学习例会,将廉政学习作为重点必修课;组织了四次专题教育活动,分别就征缴、审核、财务、稽核四个层面的风险点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通过经常性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教育活动,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得到强化。

建立医保基金运行“立体式”分析制度。2020年初在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建立了医保基金运行综合分析工作机制,要求各县市区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按月、季度、年度开展基金运行、统计及风险预警情况分析。2020年8月19日,宣城医保就2020年上半年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在全省医保基金运行分析会上作交流发言。2021年将成立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工作组,专项推动这项工作。

建立医保结算费用“闭环型”核付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基金核付业务操作程序,优化基金核付相关业务办理,提升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保障质量,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指导意见等上级相关规定,结合医保经办工作实际,制定了《宣城市医疗保险基金核付制度(试行)》,明确了核付工作原则、业务办理、工作要求、科室职责。

建立医保窗口服务“实打实”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窗口服务的规范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窗口工作效能和形象,宣城市医保经办机构制定《宣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窗口坐班。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专项抽查)相结合,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按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对象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惩戒。

建立医保经办工作“常态化”内审制度。为加强对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规范运行、健康发展,结合医保经办工作实际,制定《宣城市本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审计制度》,成立宣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内审机构和人员,内审对象和内容,内审工作职责和程序。

建立医保生育资金“加速度”周转制度。按照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要求,为落实“放管服”,提升医保经办效率,结合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出、生育保险待遇用款实际,宣城市医保部门与市财政部门会商,联动建立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备用金制度,确保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10个工作日内、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20个工作日内办结,每季度核定备用金180万元,每季度申请、拨付,按备用金实际支出数补齐备用金差额,年终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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