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促进健康宣城行动实施,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20〕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2021年4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宝贵意见、建议反馈我们(联系人:陈绍青 联系电话:0563-2830097 电子邮箱:xcsybk@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