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医保局多管齐下,有效实现市内定点医药机构互联互通。截至4月底,市内定点医药机构互联互通已覆盖全市1931家定点医药机构、271.12万参保群众。
统一资格认定。各县市区医药机构均可本地申报医保定点,认定后签订统一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列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各县市区互认。
统一信息系统。在统一全市医保信息系统基础上,投入10万元,构建全市跨区域医保结算平台,实现定点医药机构业务系统与医保结算平台紧密衔接、数据共享。
统一医保结算。统一定点医药机构结算程序,建立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药店购药等医保费用结算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全程网办、联网结算。
统一监督管理。通过跨区域医保结算平台,对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实现网格化管理,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