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清单
序号 |
具体事项 |
具体措施 |
牵头科室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建立统一的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
对各县市区现有的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进行调研,在测算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全市统一的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
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科 |
2021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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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
对各县市区现有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行调研,在测算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全市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
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科 |
2021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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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现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互联互通 |
搭建全市跨区域医保结算平台,定点医药机构业务系统与医保结算平台紧密衔接,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数据共享,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互联互通机制。市内医药机构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实行一地申报,全市互通;市内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住院费用和居民住院在定点医药机构均可直接结算,不需垫付现金再报销。 |
市医保中心 |
2021年4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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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进省内异地定点药店直接扫码(刷卡)结算 |
根据省局2021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扩大异地就医门诊结算试点范围,完善业务协同管理机制,加强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推进省内定点药店异地刷卡结算。 |
市医保中心 |
2021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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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守护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 |
在省局统一部署下,制定了《2021 年宣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联合卫健组织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市县互查,开展存量问题“清零行动”,针对投诉举报和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线索实施专项检查。完善欺诈骗保举报奖励等制度,鼓励群众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医保局建立驻点监督、医保社会监督员、网格化管理等制度;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部署开展专题集中宣传月活动。成立宣城市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加快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 |
医药价格和基金监管科 |
2021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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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进一步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
为特殊人群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不断完善便民服务工作机制,推出爱心座椅、导办代办等便民服务新措施,减少特殊人群的排队等候时间。 |
市医保中心 |
2021年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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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通线上征缴服务 |
开发线上征缴申报系统,由参保单位经办人登录申报平台,提交业务需求,经办人员后台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上传至征缴线上申报系统,完成业务办理,进一步优化惠企便民经办流程;建立医保便民服务平台,实时查询参保人员参保信息、个人账户余额、交易明细等。 |
市医保中心 |
2021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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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 |
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在医院场景下线上线下全流程应用推广,实现参保群众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在医院完成凭证申领、预约挂号、缴费扣款、医保结算、检查检验以及药房取药等就诊行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做到“看病不带卡,只用医保码”建设目标。 |
综合科 |
2021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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