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我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成立组织。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市医疗保障局将成立工作领导组。同时,各县(市、区)也要成立专门组织,抽调专门人员做好保障待遇调整的各项工作。
- 调查摸底。各县(市、区)要对现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市局将在5月底之前对各县(市、区)现有政策进行逐项调查。
- 精心测算。各县(市、区)要根据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各项业务实际数据,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测算,在六月上旬前完成测算工作,并将测算情况上报市局。
- 信息系统支撑。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能否按吋顺利实施,信息系统支撑是关键,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衔接工作,确保7月1日起执行统一的待遇政策。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