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宣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
机构年度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精神,充分运用绩效考核手段,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我单位积极开展政策研究,起草了《宣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我单位为尽快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机制,加强定点医药机构自律,需缩短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时限,征集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5日。相关意见建议请发送至电子邮箱xcybzx@163.com,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阳,0563-2831193
附件:宣城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