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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崔** 浏览量 5137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咨询生育保险事宜
信件内容 咨询:领导您好,由于本人妻子下月即将生育,有3个问题咨询贵局,请领导解答:1.本人老婆之前一直在宣州区工作6年,社保都买了,但怀孕前一年辞职,生育保险应该用不了了吧?2.本人于去年9月来宣州区上班,10月开始购买社保至今,上个单位在芜湖,一直在买社保,两地保险连续购买,未断,请问妻子的生育险如果不能用了,能否用我的生育险报销?3.如能用我的生育险报销的话,该走什么程序?谢谢解答。
来信时间 2022-05-11 14:52
回复时间 2022-05-11 15:36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5-11 15:36:16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2-05-12 16:57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人:

您好,根据《关于印发宣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医保秘[2019]59号文件,答复如下:用人单位按7.0%的费率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女职工产前、后连续缴费一直到享受生育津贴报销,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后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的,女职工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按参保单位实际缴费月数计发生育津贴。您妻子下月即将生育,因怀孕前一年辞职,故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单位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如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生育医疗待遇后,按照定额补差的方式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保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可于生产后携相关材料至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宣州区医保局咨询电话:0563---2826990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 累计提交时间:
  • 1天1小时36分
  • 累计办理时间
  • 1天1小时24分
信件提交
  • 提交人:崔**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2-05-11 14:52
信件审核
  • 审核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2-05-11 15:36
  • 审核用时:0天0小时11分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2-05-12 17:01
  • 办理用时:1天1小时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