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谭** | 浏览量 | 9246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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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异地生育报销相关政策咨询 | ||||||
信件内容 | 咨询:本人湖南人,准备回湖南本地生产,医保在宣城郎溪缴纳,请问 1、异地生育需要提交什么申请吗? 2、医保报销的时候是需要回当地提交资料报销还是可以直接报呢? 3、我关注到跨省就医职工非急诊会下降20个百分点,是否生育报销同样如此? 麻烦有关部门详细解答一下我的疑问,避免后期资料不全来回跑,毕竟湖南还是挺远的T.T | ||||||
来信时间 | 2023-05-18 08:55 |
回复时间 | 2023-05-18 09: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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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3-05-18 09:51:03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3-05-19 10: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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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人: 您好,根据您咨询的具体问题,现答复如下: 1.来信人在异地生产只需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即可,不用再单独提交申请。 2.医保报销时,在宣城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可以直接报销;在宣城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需提交相关材料至郎溪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申请生育费用报销。材料具体如下:(1)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及出院记录原件或复印件;(2)生殖服务登记卡复印件;(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4)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3.女职工生产相关生育医疗费用按定额补贴标准支付(平产:2000元;助娩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 若对报销仍有疑问可以直接致电郎溪县医保局或前往郎溪县政务中心医保窗口现场咨询,联系方式:0563-7012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