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钱** | 浏览量 | 12377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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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医保报销流程和比例 | ||||||
信件内容 | 咨询:麻烦告知下跨省医保报销、省内市外医保报销流程和比例,谢谢 | ||||||
来信时间 | 2023-06-06 12:01 |
回复时间 | 2023-06-06 14: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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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3-06-06 14:46:2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3-06-07 11: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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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人,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宣城市参保职工异地就医现执行备案管理,可在“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上传相关材料备案,也可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办理成功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即可。 根据现行的职工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三级医院第一、二、三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700、500、400元,报销比例在职职工92%,退休职工94%,二级医院第一、二、三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500、300、200元,报销比例在职职工94%,退休职工96%,一级医院第一、二、三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300、200、100元,报销比例在职职工96%,退休职工98%。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仍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已在本地二级及以上医院办理转诊转院证明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支付比例下降10%(其中恶性肿瘤、器官移植、肾透析下降5%),起付线700元,未办理转诊的医保支付比例下降20%,起付线700元。 因您没留下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无法查询参保信息,也无法确定您想咨询的报销类型,因目前按照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生育等类型分类报销,且职工与居民待遇享受均不一致,您可以留下电话,我们与您联系,或咨询宣城市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563-2831559、2831595),我们将有工作人员详细为您解答,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