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李** | 浏览量 | 3237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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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生育津贴 | ||||||
信件内容 | 咨询:咨询:我是普通单位职工,想请问现在生育津贴的申请流程和补贴标准是怎么样的?以及如果流产了是否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在哪里办、可不可以通过网上办,感谢回复。谢谢! | ||||||
来信时间 | 2023-10-07 09:00 |
回复时间 | 2023-10-07 10: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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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3-10-07 10:42:1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3-10-08 08: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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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人,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按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生产或流产后,可享受生育津贴。可通过线下医保窗口申请或微信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线上申请。 二、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生产:女职工顺产的,享受五个月生育津贴;剖腹产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2、流产:女职工怀孕3个月(不含3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一个月生育津贴;女职工怀孕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不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女职工怀孕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 详情可咨询宣城市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563-2831559/2831595,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