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梅** | 浏览量 | 38018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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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报销政策 | ||||||
信件内容 | 咨询:你好,咨询一下本市的职工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政策,主要是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报销上限 | ||||||
来信时间 | 2024-12-10 21:24 |
回复时间 | 2024-12-11 09: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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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4-12-11 09:02:28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4-12-11 17: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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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首先,职工医保起付线: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线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200元;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为: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100元。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96%、94%、92%,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别再提高2%。报销上限:一个自然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多再报销60万元。其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起付线: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85%、80%、75%。报销上限:一个自然年度,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居民大病保险省内医疗机构最多再报销30万元,省外医疗机构最多再报销20万元,不叠加计算,大病费用既含省内又含省外的,执行省内30万元报销封顶。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如仍有疑问,请联系宣城市医保局:0563-28300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