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人员:
您好。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在我市开展试点运行。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为了使您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一)异地就医备案办理
1、“网上办、掌上办”
(1)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可通过登录宣城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页版,点击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可办理到安徽省内和省外的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以及异地转诊的异地就医备案。
(2)可通过皖事通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可办理到安徽省外的异地就医备案。
2、现场办理
(1)宣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宣城市梅园路52号市政务中心一楼医保综合窗口。
(2)参保人员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医院就诊后,符合异地转诊条件,其主治医生开具转诊单并加盖医院医保办公章。
3、电话备案。
对于无法使用手机、电脑等智能设备的老年人,可通过电话备案。宣城市医保中心0563-2831559/2831595(职工);宣州区医保中心0563-2829817(居民)、0563-2831402(职工);郎溪县医保中心0563-7033906(居民)、0563-2751141(职工);广德市医保中心0563-6975115(职工/居民);宁国市医保中心0563-4014004(居民/职工);泾县医保中心0563-2383113(居民)、0563-5024830(职工);绩溪县医保中心0563-8163414(居民)、0563-8160872(职工);旌德县医保中心0563-2466002/2466003(居民)、0563-2466001(职工)。
(二)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选择
异地就医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直接备案到就医省份。异地就医到其他地区,须备案到就医地市。
二、异地就医结算
(一)就医流程
已在我市完成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使用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可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安徽省异地就医网站查询试点地区开通门诊慢特病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和开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信息。
(二)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
目前我市跨省可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
三、申请手工报销
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因故未能进行跨省直接结算,可持相关材料,按我市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手工报销。
(一)报销时限
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报销受理时限原则上为就诊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
(二)报销材料
门诊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门诊病例、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需满足相关政策规定的限定支付范围)、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三)报销标准
参保职工和居民按照我市门诊慢特病政策规定的结算待遇标准执行。
(四)报销咨询
各县(市、区)参保人员可通过上述办理异地就医的电话进行业务咨询。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3日
本告知书内容由宣城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