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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0 17:02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推进《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皖医保秘〔2024〕37号全面落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4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xcsybk@163.com,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科耿煦

联系电话:0563-2830097

电子邮箱:xcsybk@163.com

 

附件:关于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0日




    

关于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推进《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皖医保秘〔2024〕37号全面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预住院制度。落实三级医疗机构实施“预住院”制度,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参保患者在入院前3天内完成的术前检查检验相关费用纳入当次住院费用报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二、建立会诊转诊服务中心。市县两级分别建立一站式会诊转诊服务中心,受理患者转域外就医的初诊、复诊、转诊患者的转院外域外就诊的咨询、申请审核和管理等服务,承担本地患者转诊服务、联系上级医院和知名专家,为本患者提供技术和政策保障,引导患者有序理性转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三、建立院外会诊机制。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外请专家会诊费补助办法,建立由财政补贴、医疗机构承担、患者自付等多方承担的合理分担机制,最大限度引进外地知名专家,让本地患者就地就近享受高水平诊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四、建立转诊“白名单”制度。各县市区卫健委会同医保部门确定本级转诊病种“白名单”,对“白名单”病种患者简化转诊手续,优先转至市级或市外省内医疗机构就诊。“白名单”以外患者外出就医的,执行“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报销政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五、建立医保支持医疗技术提升机制。完善支付方式改革配套机制,通过制定除外支付、特例单议政策,优化对复杂危重病人、多学科联合诊疗、特殊罕见病救治、新药耗新技术使用等的付费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收治复杂危重病人、新药耗新技术使用等(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完成时限:20255月底前)

六、推广大病医治能力提升医保激励机制在按病组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框架下,推广县域内大病医治能力提升医保激励机制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市内医疗机构收治转外就诊病种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市、县龙头医院收治大病、重病患者,鼓励市内医疗机构收治转外就诊病种(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拓展长三角异地协同监管。加强与一地六县医保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对接,签署异地联合监管协议,定期组织座谈交流、疑点数据互查、案件协助办理。主动派员参与省组织的跨省异地监管协查工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建立医保数据公开机制。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信息及时提供给卫生健康部门,对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基金支付等数据进行运行分析监测对异地就医外转率、外传人次、外传病种、次均医疗费用等关键指标进行定期通报,便于医疗机构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开展服务,发挥医保数据赋能医疗机构发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完成时限:20253月底前)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宣城市财政局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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