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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机制撬动大协同 绩溪县医保基金监管迈入协作新阶段

发布时间:2025-07-22 10:34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近期,绩溪县医保局联合县公安局正式印发《关于建立意外伤害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审核管理,提升基金监管精度。此举标志着绩溪县从前期试点走向制度化运行,实现了外伤类案件从“个案协查”到“全程闭环、部门联动、数据可溯”的转型升级,成为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突破口。

试点先行探索路,机制落地见成效。2025年以来,绩溪县医保局与县公安局已通过书面申请与出警记录核查开展联动,共核查交通事故外伤住院176人次,精准识别无他方责任结算172人次。基于此成效,双方决定将此项协查流程上升为常态机制,以书面公文形式固化操作要求与时限,确保全流程规范可追溯。

多部门联合发力,基金协查形成“一张网”。县医保局主动拓展协同边界,除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外,还与法院、工伤等多部门建立了覆盖外伤事故各环节的信息协查机制。2024年,县医保局与县法院联合签署《建立绩溪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协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司法信息常态推送制度。2025年上半年,法院定期向医保推送涉及基金支付的司法判决等信息90条,实现“案件判决结果”与“医保支付审核”互为支撑、互为印证。

聚焦疑难个案,构建立体化纠纷化解体系。针对实际工作中,部分外伤案件存在责任不清、赔偿有争议等复杂情形,县医保局主动创新治理模式:基层调解扩容。将医保专职人员纳入乡镇调解队伍,依托乡镇调解体系快速处理一般案件;专业调解支撑。设立医疗保险领域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法律顾问及相关职能科室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对复杂案件提供法律意见,2025年协助处理复杂案件15例;司法联动保障。发挥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作用,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出具相应调解书,为医保基金支付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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