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季度市医保局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
发布时间:2020-07-03 10:02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0年第2季度,市医保局对《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办法》文件进行备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该文件由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于2020年3月10日印发。该办法自2020年2月起,对企业(包含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职工医保(不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市本级、郎溪县、广德市、宁国市、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减征期限为5个月,宣州区减征期限为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