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为我市(含县市区)公立医疗机构三级医院的最高收费标准(详见下表),公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收费标准按三级医院90%执行,公立医疗机构一级医院及公立基层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按三级医院80%执行,价格调整后,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公立医疗机构可以在本级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其余医疗服务价格及相关规定仍按照市县原价格政策执行。自2021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调整后市属公立医院雾化吸入等8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元) 计价说明 1 120700001 雾化吸入 包括超声、高压泵、氧化雾化、蒸气雾化吸入及机械通气经呼吸机管道雾化给药。 药品、一次性使用雾化吸入器 次 6.5 小儿上浮30%;一次性使用雾化吸入器收费不超过20元。 2 250309005 血清药物浓度测定 每种药物 30 荧光偏振法100元;免疫抑制药物浓度测定255元。 3 311000011 连续性血液净化 包括人工法、机器法、含置换液、透析液、 滤器、管道 小时 80 4 310607001 高压氧舱治疗 含治疗压力为2个大气压以上(超高压除外)、舱内吸氧用面罩、头罩和安全防护措施、舱内医护人员监护和指导;不含舱内心电、呼吸监护和药物雾化吸入等 次 100 5 310607002 单人舱治疗 包括纯氧舱 次 110 6 250306012 B型钠尿肽(BNP) 使用TRIAGE心梗、心衰测定诊断仪,使用TRIAGE专用测试板和双抗夹心免疫荧光法(POCT)定量,血样随到随做,15分钟出结果,心梗检测参照此项目 次 210 7 250310054 降钙素原检测 项 100 定量检测 8 250404011 糖类抗原测定 指各种免疫学方法。CA-27、CA-29、CA-50、CA-125、CA15-3、CA130、CA19-9、CA24-2、CA72-4等分别参照执行 每种抗原 40 每项测定计费一次;化学发光法60元
调整后市属公立医院雾化吸入等8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元)
计价说明
1
120700001
雾化吸入
包括超声、高压泵、氧化雾化、蒸气雾化吸入及机械通气经呼吸机管道雾化给药。
药品、一次性使用雾化吸入器
次
6.5
小儿上浮30%;一次性使用雾化吸入器收费不超过20元。
2
250309005
血清药物浓度测定
每种药物
30
荧光偏振法100元;免疫抑制药物浓度测定255元。
3
311000011
连续性血液净化
包括人工法、机器法、含置换液、透析液、
滤器、管道
小时
80
4
310607001
高压氧舱治疗
含治疗压力为2个大气压以上(超高压除外)、舱内吸氧用面罩、头罩和安全防护措施、舱内医护人员监护和指导;不含舱内心电、呼吸监护和药物雾化吸入等
100
5
310607002
单人舱治疗
包括纯氧舱
110
6
250306012
B型钠尿肽(BNP)
使用TRIAGE心梗、心衰测定诊断仪,使用TRIAGE专用测试板和双抗夹心免疫荧光法(POCT)定量,血样随到随做,15分钟出结果,心梗检测参照此项目
210
7
250310054
降钙素原检测
项
定量检测
8
250404011
糖类抗原测定
指各种免疫学方法。CA-27、CA-29、CA-50、CA-125、CA15-3、CA130、CA19-9、CA24-2、CA72-4等分别参照执行
每种抗原
40
每项测定计费一次;化学发光法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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