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机关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11个部门“三定”规定的通知》(办〔2019〕27号)文件规定,宣城市医疗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有行政权力事项10项(其中:行政处罚7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权力2项),核定编制数34人,目前实有在编人数28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件25人,占比89.3%。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在局网站上将我局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执法以及工作需要,我局为执法科室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实时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推行全程音像记录。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参与执法人员全部持有行政执法证件,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日常法律审核服务,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执法人员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将学法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日程。组织全局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全市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每月开展一次“法规讲座”,由局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医疗保障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37名医保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专门法律知识考试。二是强化执法资格审查。每年年初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要求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本年度参加专门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并测试合格,且自领证之日起3年内至少参加1次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并测试合格。对于因退休、调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承担执法工作而未通过的证件,统一交市司法局集中销毁,并在“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中进行撤销操作,加强了行政执法证件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四、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为确保我局执法检查有规划、可执行,我局制定《2021年宣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专项治理市县交叉互查工作方案》,开展以“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欺诈骗保问题为重点的现场检查。3月18日至4月25日,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及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组、驻人社局纪检组,从全市医保和卫健系统抽调执法经验丰富、业务熟悉、作风过硬的业务骨干人员,成立1个市级互查工作组和6个县级互查工作组,开展了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交叉互查及督查工作。截止到10月底,已完成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
五、自由裁量权行使和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落实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涉及自由裁量权行使和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等情况。
六、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1年度我局无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
七、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应用情况
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执法信息维护工作,明确了执法信息维护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制定了以局综合科为执法信息具体维护科室,其他业务科室、中心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市司法局工作部署,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以及《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信息录入计划表》,及时对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中我局的单位信息、人员信息、依据信息等基础数据进行逐项维护,提升了对行政执法人员智能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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