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我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的通知》,现将我局2022年度疫情防控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局党组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多次研究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和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明确了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全局上下合力抓”的良好局面。
二、系统谋划,确保工作责任到位
我局坚持从整体出发,一体谋划,切实做到防控工作有规划、有目标、有实效。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宣城市医保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工作流程,责任划分以及处理措施进行了明确。做好事前提醒制度,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针对外单位人员来访、各类会议调研等各项工作,局综合科逐一询问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统筹安排,逐一指正,让全局干部在工作中提升疫情防控工作的知晓度与熟练度。
三、重点突出,确保防控工作到位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我局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自身工作特点,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扎实做好政策保障工作。4月份、7月份连续出台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实施医保费用缓缴政策,累计为1256家企业缓缴1594万元。严格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全面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门诊救治保障工作。
(二)扎实做好费用保障工作。常态化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全面落实降低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成本,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检最高限价降至14元/人次,不区分样本数最高限价降至2.6元/人次。做好疫苗和接种费用保障,2022年全市共核算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4120.72万元。积极落实医保目录特殊保障新政策,启动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减少医疗机构垫付资金的压力,继续落实新冠肺炎救治“两个确保”,累计预拨医保专项救治资金410万元,确诊及无症状患者均得到及时、妥善治疗。
(三)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极推广皖事通APP、安徽政务服务网等,全面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同时采取下沉办、邮寄办、传真办、预约办等方式,确保参保缴费、费用报销等经办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做好新冠肺炎参保人员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对因故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及时帮助补办手续。采取“先受理、后办理”方式,尽量减少窗口滞留等候时间。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持续开展帮办代办、容缺受理等人性化服务,进一步简化流程,最大程度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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