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两强一增”为引领,抓好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耕地保护三件要事,突出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项重点,全面落实“四个优先”要求,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奋力推动安徽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抓好粮食油料和生猪生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亿亩以上,产量稳定在800亿斤以上,保持全国第4位。支持皖北地区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淮河以南地区开发冬闲田种植油菜。支持扩大油茶等木本油料种植面积。深化粮食购销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推动粮食节约行动落地见效。落实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20万头左右、规模猪场(户)不低于5400个。
(二)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以提高亩均产出为导向,围绕“稳产量、提品质、增效益”,发展优质专用粮食5700万亩,推行“按图索粮”和订单化生产。加大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家禽生产,扩大牛羊肉生产,推进奶业振兴。发展绿色生态渔业,新增稻渔综合种养88万亩,累计达610万亩,力争保持全国第2位。巩固提升蔬菜产能,抓好稳产保供。实施食用菌产业振兴行动,产量、产值分别由44万吨、65亿元增加到50万吨、70亿元。稳定茶园、果园面积,建设示范茶园20个。建设道地药材生产基地。
(三)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执行2022年国家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稻谷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产粮大县全覆盖。推进皖浙粮食产销合作。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广农业生产“大托管”模式,新增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1000个,总数达3.7万个。
(四)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新增设施20万亩。集中建设育苗工厂化设施。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推动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研发应用。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落实设施农业有关政策,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五)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推深做实田长制,严防死守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耕地可长期稳定利用,做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六)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研究制定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510万亩,累计达5960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30万亩。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研究制定增加农田灌溉面积的规划。持续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建设,继续实施淠史杭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快建设港口湾水库灌区,开展怀洪新河灌区前期工作。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开展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普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开展村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
(七)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加强沟渠疏浚以及水库、泵站建设和管护。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构建气象为农服务大数据云平台,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理顺防控体制机制,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推进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防治中心建设,建立生物安全防护体系,实施“三大主粮”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行动,提升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能力。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持续防范松材线虫、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物种入侵。加强中长期气候变化对农业影响研究。
二、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
(八)推进科技强农。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推广应用,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由65.5%提高到6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左右。实施农业“四新”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新增科技特派员700名,总数达7000名,服务行政村覆盖率达100%。争创国家级农业创新基地平台,支持优势科研单位争取进入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布局。支持合肥市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实施种业强省建设行动,启动省农业种质资源中心库建设,推进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审定品种300个,增长40%,支持省级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支持合肥打造“种业之都”。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实施种养业提质增效行动,培育区域公用品牌20个、企业品牌25个、产品品牌150个。实施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行动,农产品加工总产值力争增长9%,达1.54万亿元,居全国第10位。实施农业绿色循环发展行动,推行绿色种养方式,新增间种、套种、轮作等耕作面积30万亩,累计达150万亩。实施数字赋农行动,建设数字农业工厂100个,新增数字农业应用场景100个、累计达1200个。
(九)推进机械强农。聚焦农机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实施优势产业集群壮大行动,发展优势农机产品,建设区域特色农机产业集群,农机制造年主营收入增长15%以上。实施特色农机研制补短板行动,编制农机需求和研制清单,加快丘陵山区和设施园艺小型机械、高端智能机械研发制造,完成研制20项。实施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提升装备能力,深化农机农艺农信融合,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率达45%,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3%。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升行动,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建设120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总数达640个。实施农业“标准地”改革行动,加快农田宜机化改造,提高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实施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行动,新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600个,累计超5500个。
(十)促进农民增收。通过乡村振兴带动一批、城镇化转移一批、完善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实施工资性收入倍增行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启动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发挥好公益性岗位的就业保障作用。推动在县域就业农民工就地市民化。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培育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实施财产性收入扩量行动,加快释放资源资产增收潜力,发展壮大村级供销合作社,新增集体经济强村200个,总数达2100个,占比达13%。实施经营性收入壮大行动,完善联农带农利益机制,家庭农场达19万个,农民合作社稳定在11万个,力争分别保持全国第1位、第5位。乡村休闲旅游年营业收入由810亿元提高到900亿元。实施转移性收入提升行动,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综合救助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十一)完善监测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确保及时发现、应纳尽纳。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因意外事故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十二)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逐步提高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超55%,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实施光伏提升工程,强化光伏电站运维管理、收益分配和综合利用。强化稳岗就业措施,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拓展以工代赈实施范围、建设领域、赈济模式,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十三)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开展政策效果评估。加大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继续鼓励脱贫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内跨县域有偿调剂。扎实做好县域结对帮扶、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社会帮扶工作。加大易地搬迁安置区就业、产业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扶持力度,提升安置社区治理水平。规范推广“一自三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模式。深入实施消费帮扶提升工程,争创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发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作用。
四、加快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十四)实施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建设行动。按照土地规模化、组织企业化、技术现代化、经营市场化、服务社会化的发展路径,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引进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头部企业,重点建设稻米、生猪等10个全产业链产值超千亿元的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1.19万亿元,其中距离千亿元有较大差距的3个产业,玉米超674亿元、增长23.1%,中药材超695亿元、增长13.4%,茶叶超645亿元、增长16.2%。支持农业大县聚焦农产品加工业,引导企业到产地发展粮油加工、食品制造。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新增产值超100亿元龙头企业1家、产值超10亿元龙头企业10家、产值超50亿元加工园区3家。继续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新创建基地100个,累计超300个。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700个左右,累计超5700个,推进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深化“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持续完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以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辅助设施建设。
(十五)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推进5个数字乡村试点县建设,打造8个农业产业互联网。建设“皖事通办”平台“三农”服务专区,推动涉农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深入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突破1000亿元。推进5G网络向农村地区覆盖延伸,新建5G基站7000个,累计建成9000个以上。
(十六)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打造省市县联动的产业生态圈,支持大中城市疏解产业向县域延伸。推进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工作,共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加快完善县城产业服务功能,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打造一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实施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整合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
(十七)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体系,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建设开放共享的县域共配服务中心,改造“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推进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快递服务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居全国前列。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十八)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实施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五年专项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推行农药购买实名制、化肥施用定额制,化肥、农药利用率各提高0.5个百分点,均达41.5%。实施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各提高1个百分点,分别超92%和82%。持续实施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行动,推广应用全生物质可降解塑料。加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试点建设。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实施环巢湖等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交易,完成造林绿化140万亩。实施生物多样性重大保护工程。巩固长江禁渔成果,强化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稳妥推进黄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研究制定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实施意见。
五、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十九)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机制,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大拆大建,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集聚提升类及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避免建而又拆、资金浪费。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建立健全管护体系,以县域为单位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
(二十)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新改建户厕优先入室、确保进院,统筹做好水冲式厕所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提高到21%。治理农村黑臭水体59条。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转运设施、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广“生态美超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3个百分点、达78%。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持续加强高速、高铁沿线和机场周边环境整治。建设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800个左右,总量超1万个。
(二十一)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和联网路,提质建设农村公路30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稳步推进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开展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完善现有供水工程水质净化消毒设施配备。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推进8个县(区)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户均配变容量提升至2.95千伏安。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完成5000户以上农村危房改造。持续开展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十二)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继续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巩固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监督考核,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政策。推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标准化建设,与全省医保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强化医保基金使用全流程监管。落实对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分类资助政策。支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累计1万个以上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合理配置村医,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村医提供服务,对不适宜配置的,采取县乡巡诊服务、上级机构派驻、邻(联)村卫生室延伸服务。开展村医“万医轮训”。按规定补助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分类落实村医养老保障、医保等社会保障待遇。全面推开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率由25%提高到30%以上。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60%的乡镇(街道)建成社工站。建立健全基层党员、干部关爱联系制度,加大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关爱服务力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设,完善基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网络。
六、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二十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优化乡村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加强乡镇、村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引领带动作用。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全面推开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应用信息化监督手段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营中的腐败问题。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准化服务。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建立并严格执行村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落实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事项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二十四)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打造好人安徽品牌。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做强做实文化惠民工程,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乡村“村晚”、广场舞等文化体育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安徽庆祝活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方式,发挥“一约四会”、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合肥市包河区、和县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二十五)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加强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争创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推动心理疏导服务进村入户。健全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依法依规、将心比心做好信访工作,真心实意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加强农村宗教工作力量。完成14个县农村应急广播建设,实现各县全覆盖。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村交通安全事故高发、频发问题。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健全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
七、强化乡村振兴政策保障
(二十六)扩大乡村振兴投入。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涉及市县的省统筹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压实市县政府投入责任。研究制定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监督,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9.4%,省级统筹2%市县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乡村振兴。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兼顾脱贫村和非贫困村、脱贫群体和其他农村人口。提高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储备质量。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
(二十七)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持续实施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行动,支持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推动开展农业设施、活体资产等抵押贷款业务,力争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实施数字赋能普惠金融专项行动。探索开展“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支持涉农企业上市。
(二十八)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计划、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培训高素质农民3万人,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2000人。招募1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对县以下农林水卫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核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定向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加强涉农高校耕读教育。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乡土人才。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二十九)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推进阜阳市颍东区、六安市裕安区、明光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实施“三变”改革提升工程,开展改革的村占比由72%提高到75%。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拓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渠道。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2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五大森林行动”。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优先安排。制定“四个优先”落实清单,明确目标举措,有关部门每季度要向同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落实情况。继续开展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四个优先”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办好安徽乡村振兴学院,开展“三农”工作领域领导干部培训。加强“三农”领域作风建设,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杜绝一刀切、简单化,反对搞形象工程,防止急功近利。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借鉴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活动。
(三十一)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形成工作闭环。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季度开展重点工作调度通报。“五大振兴”专项小组要建立工作专班,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确保与所履行的职能要求相适应。
(三十二)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落实与农业农村部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协议项目化、清单化,跟踪落实重大事项。统筹推进皖北“四化同步”。启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115”工程,创建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乡镇、500个示范村。争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组织省属国有企业结对帮扶落后乡镇,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按规定开展乡村振兴表彰激励。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诚尽职、奋勇争先,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