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2号建议的
会办答复
市民政局:
祖朝娟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在职村“两委”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保障机制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我市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工作。自2021年开始,全面建立了统一的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市实现了政策制度、基金管理、协议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的“五统一”。
目前,我市对基层工作的村干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没有特殊规定,村干部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自主决定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提升获得感满意度。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陈嵩栋
联系电话:0563-2830097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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