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2024年第217号提案会办函
市卫健委:
现就提案者民建宣城市基层委提出的《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运营存在问题和建议》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近年来,我市医保部门勇于创新、攻坚克难,持续深入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三医”协同,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
我市自2020年7月起推进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区域总额预算管理下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点数付费,坚持以“改革攻坚、医保惠民”为主线,积极探索具有宣城特色的DRG付费模式,着力推进医保基金控费作用提升、医疗机构服务管理提质、就医患者满意度提高。2023年,DRG付费结算出院病例数34.27万人次,DRG实际付费7.75亿元,较按项目付费结算相比节约医保基金3.27亿元。全市次均住院费用同比减少682.16元,降幅11.45%;住院次均个人负担金额同比降低208.87元,降幅9.45%。
二、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一是明确市外就医人员报销政策。我市严格按照《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103号)要求,对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市内就医时的标准。对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医保支付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支付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通过设定差别化的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我市在异地就医人员和基金支出逐年增多的情况下,基金支出占比稳中有降。
二是制定倾斜支付政策支持新技术发展。对我市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医学新技术和新项目、“长三角名医工作室”等给予政策支持,通过提高DRG付费点数促进市域内医疗机构技术能力提升。2022年度,对试点区域内的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医学新技术和新项目、“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共给予提高点数7.26万点,倾斜支付324.77万元。
三、探索开展门诊慢特病支付方式改革
确定宣州区、泾县2个试点区域,探索开展门诊慢特病支付方式改革,对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实施基金预算总控,根据服务人数和病种费用确定每个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实行按病种人头定额付费,控制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改革病种总医药费用同比下降366.2万元,降幅7.12%;统筹基金支出同比下降212.35万元,降幅6.53%。
四、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自2022年7月1日起,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相互共济使用个人账户,用于支付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家庭成员(子女、配偶和父母)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家庭成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器械、药品、医疗耗材。同时,将个人账户计入减少部分放至共济保障大池子,更大范围地解决参保群众的医疗需求。
五、建立DRG绩效评价机制
通过制定DRG绩效评价办法,从数据质量、医疗服务能力、资源使用效率、医疗质量、患者满意度等五方面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评分,并将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年终清算挂钩,对得分优秀的医疗机构予以DRG付费点数奖励,引导医疗机构主动规范诊疗行为,加强成本管控,提升院内精细化管理。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陈嵩栋 联系电话:0563-2830097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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