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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28327G/202406-0002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1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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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1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5
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1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05 15:36 来源: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凌峰代表:
    您与窦宁枫、张传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基金并轨运行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挂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规定,宣城市财政局联合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于2022年9月27日出台《宣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操作规程(暂行)》(财社〔2022〕376号),规定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保障水平与基金承受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对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9月30日出台《关于印发宣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责任分担实施细则的通知》(宣政办秘〔2022〕69号),建立医保基金市级风险储备金,根据市县两级划分的医保基金分担责任,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储备,专项用于各级医保基金出现收支缺口时化解风险、调剂使用的资金。市本级、县(市、区)按当年各地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收入决算数总额的3%(含各地原上解的职工和居民医保调剂金)上解市级储备金。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办复类别:C类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联 系 人:陈嵩栋
    联系电话:0563-283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