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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895T/202409-0004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宣城市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宣农〔2024〕29号
发布日期: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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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宣城市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宣农〔2024〕29号
发布日期: 2024-09-24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宣城市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4 14:48 来源: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宣州区烟叶产业发展中心,皖南烟叶公司,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24100)要求,现就2024年全市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宣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农业机械化、水产(渔业)、农业资源环境、农村能源、农田建设、农业信息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参照《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就业的自由职业农业技术人员,均可以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四)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执行破格申报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人社2020〕26)执行。

申报程序

2024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隶属

关系及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审核报送。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网上材料申报

1.时间节点。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26-10月15日下午17:00(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下午17:00,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下午17:00。

2.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ah.gov.cn/),进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在“专题专栏”滚动条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后,可在“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申报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各审核部门在审核时,可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逐级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申报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申报。

3.申报人员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类别见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4.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资历、业绩、论文、继续教育、年度考核、诚信承诺书等申报材料,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审核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扫描件(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字扫描上传)

1)业绩成果、论文著作及业务工作总结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主要提供业绩、成果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表彰奖励证书等,各类表彰还须提供表彰文件扫描件;承担的重大农业项目,必须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文件、实施方案、鉴定材料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立项单位公章。

2)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材料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论文发表的期刊,须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查询截图。论文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需上传可供查重的论文word版原件。提交的电子版与期刊版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论文。

3)年度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姓名页、继续教育登记页、验证登记页,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学时验证部门根据要求,在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登记”栏须注明:“××同志20××年--20××年参加继续教育共计××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时”以及验证日期,并加盖印章。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平台学习取得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可以直接在系统中导入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初级职称,只需提供申报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上传经主管单位和同级人社部门盖章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附件2),并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要上传未编辑的原图,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有关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及直有关单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人才人事科(宣城市鳌峰西路46号,联系电话:0563-3022175),报送时截止时间1025(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委托评审函(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出具)。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3)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3)一式2份(此表仅供破格申报人员填报,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交本评委会受理,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评审。

4)篇幅较长、涉及商业秘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

5)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核实的其他材料。

四、有关事项规定

(一)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至2024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二)关于职称申报材料审核。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或违反推荐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四)转评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职称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规定执行。

(五)关于委托评审函。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属市直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属于各县市区的,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六)关于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面试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报送纸质材料时由各单位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集中缴纳。

(七)关于职称申报诚信问题。全省职称工作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确保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消,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附件:1.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单位公示证明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924

抄送:市人社局

附件1

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

申报专业

现从事专业

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1

农学

粮食

农艺师

助理农艺师

油菜

种子

2

园艺

蔬菜

水果

食用菌

中药材

茶叶

蚕桑

3

植保

植保植检

农药

4

土肥

土壤肥料

耕地质量

5

综合

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村合作组织管理

农业教育培训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6

畜牧

畜禽养殖

畜牧师

助理畜牧师

饲料及畜产品

7

兽医

兽医兽药

兽医师

助理兽医师

动物疫病检疫及防控

8

农业工程

农业机械化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水产(渔业)

农业资源环境

农村能源

农田建设

农业信息化

附件2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岗位核准                         

单位名称

 

编制数

 

专业技术    岗位总数

 

岗位
情况

等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及 未定级

总数

核准比例

 

 

 

 

 

核准人数

 

 

 

 

 

实聘人数

 

 

 

 

 

空缺情况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现专业技术
资格及取得时间

 

现聘专业

技术职务

及聘任时间

 

是否双肩挑

 

所申报职称

 

           

         为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经研究,同意推荐参加评审。

          

(盖章)

                  

人社

部门

意见

 

 

 

    

            (盖章)

                       

注:该表格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填写。

 

附件3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全日制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参加工

作时间

 

毕业时间

 

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时间

 

聘任时间

 

专业工作年限

 

破格申报

专业及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工作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其他组织)

 

单位有无拟申报职称空缺岗位

 

破格理由

 

单位意见

 

 

 

(盖 章)

     

县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

意见

 

 

 

(盖 章)

     

审批意见

 

 

 

附件4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系列         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均为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2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附件5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其申报的材料已经本单位审查,并按省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后无异议。  

 

单位(公章):

           

  

(本公示证明一式2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公示无异议后,申报单位出具公示证明并负责扫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