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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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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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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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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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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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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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决策部署,聚焦医疗保障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公开医疗保障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应公开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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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科、基金监管和法规科、医药价格监管科、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市医保中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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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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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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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医保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医保“民声呼应”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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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牵头,各科、中心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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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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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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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优化政务服务,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式、一站式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办理进度等,让医保政务服务像“网购”一样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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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科、基金监管和法规科、医药价格监管科、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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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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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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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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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精心制作解读材料,精准公开渠道,精确传递信号,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对涉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公众知晓的重大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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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科、基金监管和法规科、医药价格监管科、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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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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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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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解读材料质量,灵活使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体”,从社会关切的利益点、新旧政策的差异点、重要举措的创新点等方面进行解读。合理创新解读方式,在按要求做好文字解读材料的基础上,可运用图片、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加强解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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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科、基金监管和法规科、医药价格监管科、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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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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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决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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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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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执行情况评估及公众评价机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依规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并及时公开执行情况评估结果,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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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科、基金监管和法规科、医药价格监管科、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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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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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功能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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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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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医保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健全管理机制,规范网络版发布格式,做到政策文件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强化领域细分,拓展应用场景,提升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取医保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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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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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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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权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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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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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动态更新,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编制、发布市医保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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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牵头,各科、中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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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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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依申请公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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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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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主动沟通了解申请人真实需求,及时会商研判复杂疑难申请,提升答复质效,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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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牵头,各科、中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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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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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渠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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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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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保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综合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载体,有效扩大医保政策传播范围。务实推进医保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智能化政策咨询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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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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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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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审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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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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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保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前严格审查。要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坚持“先审后发”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到该公开的公开到位,该保密的保密到位。公开后定期清理,按照“谁公开、谁清理”原则,加强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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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牵头,各科、中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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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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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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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应贴合栏目要求和工作实际,杜绝无效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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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牵头,各科、中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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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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