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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28327G/202410-0001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人民医院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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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人民医院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24
宣城市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4-10-24 00:00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宣医保罚决﹝2024﹞1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宣城市人民医院违反诊疗规范提供不必要的医药服务并将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处罚依据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条第(四)项之规定裁量时认定为一般处罚。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并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宣城市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17004862882851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茆**
处罚结果决定予以宣城市人民医院罚款人民币5888.36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宣城市人民医院立即改正,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925.57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24
处罚机关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地方编码341800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