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持续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促进医疗保障服务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不断推进建设法治医保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支部“三会一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机关例会等形式,抓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教育,持续深化理论武装。2024年我局全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7次,局机关学习例会集中学法18次,支部集中普法学习14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专题讲座1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书籍和文件,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局党组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落实落地,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是落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医保建设工作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纳入《宣城市“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发展规划》和2024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2024年度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佘敦宇同志围绕切实增强法治保障能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等三方面展开述法,总结了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并对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依法行政提出进一步要求。
四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全面统筹协调全年普法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责任单位、普法对象、宣教目标等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融入医保行政、执法、监管、服务全流程。扎实推进《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保领域法律法规落实,健全完善医保制度政策体系,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医保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
(二)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制度情况。
一是贯彻执行依法行政相关制度条例。严格执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公平性竞争审查条例》等,成立法制机构,聘请法律顾问,对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进行审核,对行政执法案件审理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依托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平台及第三方法务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合同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度我局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6件、公平性竞争审查12件、行政复议1件、重大事项法治审查29件。
二是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2024年我局印发《宣城市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对我局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实行“清单+闭环”跟踪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管理落地落实。11月我局举办全市医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会,邀请市司法局业务骨干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专题培训,增强我局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升医保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结合巡察整改要求全面梳理规范。根据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要求,我局对2019年以来制定并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共计制定并印发了55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应废止/宣布失效的文件实施了清理程序;对继续实施且未经合法性审核的文件请法律顾问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对未备案且继续实施的文件进行补充备案手续。
(三)贯彻落实法治医保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我局注重机构职能优化,推动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推动完成20项医保“高效办成一件事”,医保结算更加方便;异地就医管理再优化,落实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26条”、省内异地临时就医“免备案”; “一圈一网一链”基层经办“服务包”不断充实,更多“两病”门诊用药、集采药品、便捷服务落地基层,城乡医保服务加快融合;统筹实施医保·医疗面对面双月恳谈、医保·商保定期会商、“企业医保顾问”等,持续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二是全面深入依法治理,着力探索高效协同的执法模式。开展基金监管“蓝盾行动”,率先制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实施市县监管结对协作,医保规范化监管能力有效提升;强化信息赋能,全面接入智能监管系统,核减违规医保基金286.21万元;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接入药品追溯码,促进医保药械回流倒卖治理;积极探索跨区域联审互查,与上海市宝山区签订《跨省异地就医基金监管协同联查合作协议》,联合宝山区开展异地就医联合执法。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行政执法,执法人员严格遵循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决定、事先告知、执行处罚等法定程序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委员会集体讨论案件处理,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深化医保基金监管“集成化”改革,出台《宣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办法》,创新建立定点医疗机构ABC分类式的信用管理机制,对全市3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评分管理,完成“立体式”监管体系构建。
二是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强化飞行检查、智能审查、联合督查、第三方协查等手段,开展全覆盖、全口径检查,全面核查。落实日常稽核、举报核查、智能监管等常态监管举措,巩固肿瘤基因检测、血液透析、医保个人账户、死亡人员骗保等专项整治成果。2024年完成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共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096家,追回、核减医保资金、处违约金及行政罚款共计2553.14万元;全年开展重症医学领域、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等四次专项整治工作,追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超500万元;6月参加对吉林省的国家飞行检查;9月联合卫健、财政部门赴六安市开展省飞行检查;10、11、12月分别赴铜陵、六安、淮南市参加省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飞行检查,推动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深度净化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环境。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扎实做好信访工作,提升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建起一支由市县一体的医保社会监督员队伍,实施医保信访网格化管理,依法稳妥处置医保领域信访事项。2024年我局聘请10名社会监督员,完善社会监督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落实“民呼我应、接诉即办”“我向医保‘吐吐槽’”等措施,高效、妥善处置各类信访事项383个,政民互动、市长热线、省局信箱3类事项办理平均时间分别提速至0.95天、1.23天、1.1天,重点信访回访满意率100%。
二是多措并举落实惠民举措,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健全完善更加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基本医保待遇享受1347.11万人次,同比增长12.83%;门诊慢特病病种增至83种,实现恶性肿瘤等5种慢特病待遇“即申即享”;优化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服务,门诊统筹结算68.02万人次;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技术项目、25个医疗机构制剂、8个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报销,拓展医保待遇内涵,稳步提升医保待遇,以可感可及的整治成效惠民生、暖民心。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认真接受各方面监督。积极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2024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8件,坚持办前研究、主动沟通和协调配合三位一体,办理完成率100%,代表满意率 100%。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结合市委第七轮巡察要求对医保基金运行和监管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落实第三方监管机制、社会监督员制度和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持续加强与卫健、公安、检察、纪委等部门联系,推进协同监管,提升监管常态化效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问题线索。2024年9月联合卫健、财政部门赴六安市开展省飞行检查,推动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2024年我局累计处理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704家(行政处罚16家、移交司法机关2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14家),处理违法违规人员45人(行政处罚5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19人)。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经费保障。2024年我局医保能力提升补助专项资金保障医保法律服务咨询费用、基金监管“百日行动”、基金监管检查第三方服务、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4个项目合计79.26万元,维护了我局法治医保建设平稳推进。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行全员学法用法制度,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开展执法学习。线上采用依托“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组织开展单位11名职工2024年度规定法治课程的学习和年度考试,并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我单位9名二级主任科员以上干部开展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提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氛围,带动单位全体职工学法用法;线下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培训、“医保练兵强技能·监管比武展风采”竞赛、“一县一题”等系列活动,有效提升执法队伍规范化监管能力。
三是营造良好医保法治氛围。2024年4月开展“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人人参保有依靠 家家健康享平安”等集中宣传活动,以启动仪式、专题培训、宣传晚会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介不间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曝光典型案例14例,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有奖竞答,发放奖金5490元,组织参加国家2024年度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画征集活动,印发宣传海报折页超12.66万张,制作主题宣传展板600余块,投放用于基金宣传的城市公交和出租车235辆,悬挂宣传条幅和电子屏播放超1100幅,通过1776个广播站播放宣传信息超18.9万次,户外现场宣传85场次,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31场次,参训人员超2000人,共有792家医药机构、8881名医护人员参与签署承诺书;积极参与“宪法学习宣传周”“新春送法到基层”等系列活动,送法进机关、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社会面普法活动,帮助和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力求将法治宣传与单位职能有效整合,同向发力。
二、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力度和深度还有差距,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上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二是目前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手段更加隐蔽,造假更加专业,查处难度进一步加大,医保部门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还需持续提升。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把握、落实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贯通“立法-执法-普法”三个环节,聚焦主题主线,把好工作方向,抓好主责主业,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医保全过程各方面。
(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地落实。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拧紧责任链条,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推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落实,研究解决医保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医保经办服务等问题,全面推进医保法治惠民建设。
(三)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三年提升行动、深化智能监管信息化建设,纵深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系列综合治理。加强对上沟通协调和对下线条督导,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配套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巩固“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成果,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集中宣传,公开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件,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