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抓好相关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明确相关责任
(一)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我委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承办,依靠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二)明确我委办公室为具体工作机构,信息科为辅助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四)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通过参加培训和教育,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2012年我委召开专题会议5次,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将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事结果等应公开的信息公之于众。同时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按规范编制、公布《宣城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宣城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宣城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制度。
(四)建立相关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依托宣城市政府信息网,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了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规章制度等15个子栏目,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利用宣城市农业信息网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宣传政策,并及时更新内容。
(三)制作政务公开栏,上墙公开。把各行政审批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等制作成办事指南,公布在行政服务大厅和各单位办事窗口,公开咨询电话0563-3022742。
(四)通过信访接待、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我委始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最大限度地把农业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除信息网站上公布之外,需要查阅相关的文件依据等可以直接到相关科室进行查阅。截至目前,我委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发布政策性文件及政务信息2523条,发布“三农”信息1031条,发布项目工程信息8条,编发工作动态简报80余期。协助处理“12345”市长热线一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000余条,完成政民互动答复8条。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在委办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完善受理方式,采取电话3022742(传真3022436)受理和当面受理的方式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所需政府信息。今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六、保密审查情况
根据《保密法》和《宣城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科室确定并制作、更新,在起草公文和制作信息时,应当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提出拟定意见,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说明具体理由,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批。经审查,我委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未发现涉密信息。
全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信件。
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
(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比较集中在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其他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三)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四)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内容不够细化,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需健全。
八、改进措施
(一)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政务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
(二)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加强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拓展公开形式。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查询形式,健全系统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网络;加强网上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市农委门户网站政策法规,集中发布涉及农业发展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