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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8:12 来源: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医保局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48号,电话:0563-2830761,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范围,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我局医保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和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公开医疗保障重点领域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合法、有效。2024年以来,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2条,总点击量11145次。聚焦群众关注的医保政策,创新解读形式,采用科普视频、简明问答、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依法依规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按照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进行答复。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依申请公开答复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执行《宣城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严格信息审核程序、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全面梳理我局制发的现行有效和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公开工作,规范网页发布的同时提供文字版文件下载链接,方便群众查阅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打造以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为主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政务公开途径,发挥新媒体平台信息及时性和易读性的优势,扩展政务信息阅读人群,提高政务信息阅读数量。2024年以来,宣城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1100余条,累计关注人数达76590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宣城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安排》,细化分解我局2024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具体牵头和责任落实单位,及时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对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情况通报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分解落实整改任务,推进问题整改按期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不足,从事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单一,部分政策解读仅有文字解读,利用图表、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比例较低,政策解读可视、可感度不高。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发布的质量,丰富解读的形式,助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围绕参保群众关注的重点进行主动回应;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